相關祭典線索 / 臺南市
溪頂寮保安宮火王科醮
3.文獻可考之火王科,最早可追溯至1923年,迄今已近百年,多項儀式如請先鋒、虎爺帶路、宋江圍陣、火王科遶境等,皆維持傳統,傳承不輟。
- 地方範圍
- 臺南市安南區
- 來源所列保存者/團體
- 溪頂寮保安宮
- 文化紀錄類別
- 民俗・相關祭典線索
- 主管機關
- 臺南市政府
以下為官方文化資料摘錄,保留原有地方名稱與歷史時間;文中的「目前」、年齡、人數及辦理安排,指來源撰寫時的狀態,不推定為 2026-10-12 現況。
01 / 地方脈絡
地方與歷史
溪頂寮為臺江十六寮之一,保安宮創建於清咸豐年間,主祀保生大帝,早期此地聚落多茅草屋,最怕祝融,遂與保生大帝謁祖過爐、四草大眾廟請神遶境結合,辦理送火王科醮。依文獻紀錄,溪頂寮最早之火王科可追溯至1923年,民俗傳承迄今已近百年。
02 / 保存意義
文化價值與登錄理由
1.每逢火王科醮,溪頂寮全境參與,庄民以此為傲,遶境時參與友宮高達36間,規模浩大,反映出民間之主動性、自主性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1款登錄基準「民間高度認同,並持續自主、自發參與」。 2.科醮期間,包括敦請四草大眾廟鎮海大元帥任先鋒、台江十六寮參與遶境、鹽水溪畔送火王等,皆能反映台江十六寮之歷史淵源、地理特性等,具鮮明地域性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2款登錄基準「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及文化之特色」。 3.文獻可考之火王科,最早可追溯至1923年,迄今已近百年,多項儀式如請先鋒、虎爺帶路、宋江圍陣、火王科遶境等,皆維持傳統,傳承不輟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3款登錄基準「其表現形式及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」。
04 / 儀式與組織
祭典脈絡
全部儀式包括宋江出陣、請先鋒、火王科儀、大遶境、送火王等。其中,與四草大眾廟之交陪情誼、鹽水溪畔送火王,表現出台江之區域特色;火王科遶境、宋江圍陣、虎爺起駕等,則為其他地區送火王所無,極為獨特。每逢火王科醮,溪頂寮庄民全境參與,台江十六寮交陪友宮高達36間,規模浩大,為台江區之民俗盛事。
05 / 官方公告紀錄
公告與保存紀錄
保留不同年份的登錄、更正及廢止資訊,依日期排列。公告紀錄不等同當年度活動公告。
指定/登錄
來源未另列公告說明。
府文資處字第1071280328B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