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名陣頭紀錄 / 臺南市
雙張廍保天宮大鼓花陣
雙張廍為「西港刈香」姑媽宮請水時期13庄之一,昔組宋江、南管參加請水,後經水患、疫病致人口銳減,直至日治初期(1910年前後),始由庄人曾乞自屏東內埔習得大鼓花陣技藝並返鄉組團參與刈香,為「西港刈香」中跳鼓陣之創始者,故有「鼓花母」之稱,亦是香科之中唯一繫黃腳巾之文陣,組立傳承至今逾百年而不間斷。
- 地方範圍
- 臺南市西港區
- 來源所列保存者/團體
- 保天宮
- 文化紀錄類別
- 民俗・具名陣頭紀錄
- 主管機關
- 臺南市政府
以下為官方文化資料摘錄,保留原有地方名稱與歷史時間;文中的「目前」、年齡、人數及辦理安排,指來源撰寫時的狀態,不推定為 2026-10-12 現況。
01 / 地方脈絡
地方與歷史
雙張廍為「西港刈香」姑媽宮請水時期13庄之一,昔組宋江、南管參加請水,後經水患、疫病致人口銳減,直至日治初期(1910年前後),始由庄人曾乞自屏東內埔習得大鼓花陣技藝並返鄉組團參與刈香,為「西港刈香」中跳鼓陣之創始者,故有「鼓花母」之稱,亦是香科之中唯一繫黃腳巾之文陣,組立傳承至今逾百年而不間斷。百年來皆由庄內人自主傳承,歷代師傅、教練脈絡清晰可考,陣頭儀式、陣式、陣形、步法、低姿蹲跳等等,皆維持傳統。其雖屬文陣,低姿蹲跳之表演形式全賴高度體力及耐力,增添組陣之難度。時至今日,庄頭青壯人力雖不若以往,主事者保天宮仍盡力維繫大鼓花陣於不輟,2024年首見庄內女性學童參與,體現庄頭陣適應社會變遷之韌性與傳承成果,實屬不易。
02 / 保存意義
文化價值與登錄理由
1.雙張廍保天宮大鼓花陣創陣迄今逾百年,其聚落規模及人口雖經變遷,居民仍持續組陣,並維持全庄出丁錢之俗,維繫陣頭出陣於不輟,百年來從未間斷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1款登錄基準「民間高度認同,並持續自主、自發參與」。 2.雙張廍為姑媽宮請水時期13庄之一,昔組宋江、南管參與刈香,1904年改組大鼓花陣迄今,為西港刈香中最早之跳鼓陣,有「鼓花母」之稱。另,其為黃腳巾派,與其他黃腳巾武陣具深厚交陪情誼,體現出庄頭聚落發展之關係,確能反映地方社會生活與文化之特色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2款登錄基準「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及文化之特色」。 3.一百多年來大鼓花陣維持既有陣頭儀式、陣形、步法與跳法,其表現形式與實踐仍保留濃厚之傳統,兩支niû-suànn(涼傘、娘傘、蠶傘)迄今仍由庄頭婦女以花布自行縫製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3款登錄基準「其表現形式及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」。
04 / 儀式與組織
祭典脈絡
1.雙張廍保天宮大鼓花陣創陣迄今逾百年,其聚落規模及人口雖經變遷,居民仍持續組陣,並維持全庄出丁錢之俗,維繫陣頭出陣於不輟,百年來從未間斷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1款登錄基準「民間高度認同,並持續自主、自發參與」。 2.雙張廍為姑媽宮請水時期13庄之一,昔組宋江、南管參與刈香,1904年改組大鼓花陣迄今,為西港刈香中最早之跳鼓陣,有「鼓花母」之稱。另,其為黃腳巾派,與其他黃腳巾武陣具深厚交陪情誼,體現出庄頭聚落發展之關係,確能反映地方社會生活與文化之特色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2款登錄基準「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及文化之特色」。 3.一百多年來大鼓花陣維持既有陣頭儀式、陣形、步法與跳法,其表現形式與實踐仍保留濃厚之傳統,兩支niû-suànn(涼傘、娘傘、蠶傘)迄今仍由庄頭婦女以花布自行縫製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3款登錄基準「其表現形式及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」。
05 / 官方公告紀錄
公告與保存紀錄
保留不同年份的登錄、更正及廢止資訊,依日期排列。公告紀錄不等同當年度活動公告。
指定/登錄
來源未另列公告說明。
南市文資字第1151220581B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