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 / 具名技藝保存團體
新竹縣新瓦屋花鼓隊
官方「傳統藝陣」資料列名的保存團體。技藝整體歷史與本團專屬師承需分開閱讀。
- 地方
- 新竹縣・北部地區
- 收錄依據
- 具名技藝保存團體
- 資料狀態
- 共同技藝背景
- 現役查核
- 尚未實地訪查
同一門技藝,不同的保存隊伍。
以下保留官方個案的技藝脈絡;若涉及其他保存者,不將全部年代、人物或演出歸到本團。
來源個案 / 傳統藝陣
共同技藝背景
傳統表演藝術歷史背景
民國三十六(1947)年,新竹地區發起「一鄰一扛大鼓」的慶祝光復遊行活動。由於新瓦屋聚落保有臺灣早期墾拓組織、單姓聚落等特性,原本就有團練、練拳和習武場所。有許多練武技的班底,很快就組成鼓隊,但地方人士認為一扛大鼓嫌規模太小,用兩扛大鼓又覺得不妥,因此除了組一支大鼓隊外,另由族長林礽裎先生提仿效《水滸傳》裡盧俊義上梁山大本營,打花鼓入城的「柳林花鼓」,組成一支大鼓改成小鼓扮成「老人行嫁、著新娘衫」共16人的遊街表演隊伍,以丑扮為主,穿花衫、拿花傘、走花步、打花鼓等表演形式為主的「新瓦屋花鼓隊」。由於當時民風保守,因此女性不宜拋頭露面,故花鼓隊由男性組成,並由男性反串女性角色,並以濃妝豔抹及各種花俏的服裝以營造趣味熱鬧氣氛。民國七十(1981)年以後,社會逐漸朝向工商業發展後,新瓦屋花鼓隊呈現青黃不接的困境,隊員逐漸老去、凋零,活動減少。民國八十六(1997)年適逢新竹縣政府邀請新瓦屋花鼓隊表演,獲得觀眾熱烈歡迎,地方上開始出現復興新瓦屋花鼓隊的論述。在民國九十(2001)年創設社團法人新瓦屋花鼓隊協會,擴大參與成員,延續推廣新瓦屋花鼓隊的表演,成為傳統表演藝術結合社區活動的重要典範,民國九十八(2009)年新竹縣政府公告登錄為傳統表演藝術的保存團體。
傳統表演藝術保存團體或保存者
社團法人新瓦屋花鼓協會創辦人林礽三為新瓦屋花鼓隊成員之一,有感於新瓦屋花鼓隊日漸凋零有失傳之危機,故動員林姓族人組織社團法人新瓦屋花鼓協會重整新瓦屋花鼓隊,民國九十一(2002)年正式立案成立新瓦屋花鼓隊,並在陳板及新竹縣政府的協助下,積極推廣新瓦屋花鼓隊的表演文化。
傳統表演藝術文化價值與意義
新瓦屋花鼓隊是目前臺灣碩果僅存的一支客家花鼓隊,其取水滸傳之英雄盧俊義上梁山大本營,打花鼓入城之精神。表演形式相當多元,表演生動與滑稽的巧妙姿勢,以踩街演出形式,展現客家人的風趣幽默的一面。
閱讀完整文化個案與登錄理由 ↗02 / 保存的時間線
登錄與公告紀錄
公告反映文化保存程序,並非本年度出陣班表。
03 / 清楚保留資料邊界
還需要向地方確認的事
- 本團專屬的成立沿革與師承
- 現役成員、練習場所與是否開放參觀
- 當年度出陣、展演與交流安排
閱讀來源
資料整理日期:2026-10-12。不刊載私人聯絡資料,不使用其他隊伍照片冒充本團。
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 ↗
傳統藝陣・20090625000002
依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(OGDL 1.0) 整理官方文字。歷史原文中的「目前」不等於今日現況。